橡胶制品配方表现形式
同一个橡胶配方,根据不同的需要可以用四种不同的形式来表示,见表
原材料名称 | 基本配方/份 | 质量分数配方% | 体积分数配方% | 生产配方kg |
NR | 100 | 62.2 | 76.7 | 50 |
硫黄 | 3 | 1.86 | 1.03 | 1.5 |
促进剂M | 1 | 0.6 | 0.50 | 0.5 |
氧化锌 | 5 | 23.4 | 0.63 | 2.5 |
硬脂酸 | 2 | 1.24 | 1.54 | 1 |
炭黑 | 50 | 31 | 19.6 | 25 |
合计 | 161 | 100 | 100 | 80.5 |

1.基本配方
以质量份来表示的配方,即以生胶的总质量为100份,其他配合剂用量都以生胶为100份的相应份数表示。当橡塑并用时,基本配方有时将树脂作为生胶,即生胶和树脂总用量为100份,有时不将树脂作为生胶,保持生胶的用量仍为100 份。对使用再生胶时,多数情况下基本配方将再生胶作为填充料使用,
生胶总用量为100份,当全为再生胶时,基本配方将再生胶用量定为100份,但应注意不论基本配方表示上如何处理,配合剂用量设计时应将再生胶中橡胶成分进行折算处理,同时还应考虑再生胶中一些配合剂的存在。理论、试验研究和配方书写多为这一形式。
2.质量(百)分数配方
以原材料所占的质量百分比来表示的配方。
3.体积(百)分数配方
以原材料所占的体积百分比来表示的配方。
4.生产配方
符合生产使用要求的配方,称为生产配方。即以原材料生产中实际配合用量所表示的配方,生产配方的总量等于炼胶机的容量,当然炼胶机的容量多数时是一个范围。炼胶车间用于作业的配方为生产配方。